4月25日,我公司第十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集团行政商务中心104报告厅隆重召开。来自集团总部及各事业部的121名职工代表参加会议。
大会听取、审议、表决了职工监事工作报告、《集体合同履行情况报告(草案)》《女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报告(草案)》以及《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履行情况报告(草案)》;审议、表决了职工董事工作报告、《伊利集团休息、休假及考勤管理制度》《伊利集团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以及各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商请函,并宣读了回复意见。
经潘总授权,高级执行总裁张剑秋代表公司,与集团工会代表签订了《集体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合同》。
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十一届职工董事王爱清、赵英;第十一届职工监事王彩云、王燕芳、白利。
第十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的顺利召开为我公司工会工作指明了方向。集团工会将持续贯彻落实“以卓越价值创造者为本”的理念,全面落实“伊家亲”员工关爱举措,保护员工权益,凝聚、发展、成就卓越价值创造者,助力公司早日达成战略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