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头条   >   博览   >   正文

广告宣传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青怡公司主营产品为脱毛仪,旗下一款脱毛仪的营销重点为蓝宝石灯头,该产品的广告宣传语为“没有蓝宝石,我不脱”。该广告语引起互联网消费者的负面舆情,随后,当地市场监管管理局对青怡公司以广告违反《广告法》第九条第七款为由,做出罚款50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律师提示:

青怡公司广告用语中的“没有蓝宝石,我不脱”的表述,极易引发不良联想。近年来,多个广告被爆出文案、配图、海报等使用不当,引发品牌的负面舆情。例如,某茶饮料与酒类产品的联合宣传海报中使用擦边语句“她不醉,没机会”作为广告宣传语等。上述案例均引起了社会大众的负面舆论,此类违反公序良俗的广告既会损害企业珍视的品牌声誉,也可能使企业受到行政处罚。广告主体应更为严肃地对待广告相关信息,注重广告内容健康、导向正确,符合《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法律规定:

广告法》第九条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四)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

(五)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六)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

(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八)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九)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十)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文/法律事务部 周星彤

发布时间:2022-11-18   阅读数:   点赞数:
0

精彩留言

热门新闻

  • 一起“碳”寻美好生活
  • 潘总强调:坚定信心,创新进取,全力实现首季开门红
  • 金句来了!潘总2023领导力峰会致辞金句集锦
  • 潘总邀你一起迎春纳福
  • 潘总走访一线慰问员工并指导业务发展
  • 潘总强调:坚定必胜信念,实现业务新突破
  •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