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味达食品公司为推广新品饼干,推出 “五星好评 + 晒图即可抽万元大奖” 活动,好评率从 65% 骤升至 95%。但很快,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 —— 有消费者在社交平台爆料,称产品口感差却为抽奖给出好评。经查,超 60% 的五星好评存在水分。最终,公司因虚假商业宣传,被处以 20 万元罚款,品牌信誉受损,合作商超也暂停了部分合作。
律师提示:
2024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的《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明确指出,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利诱用户作出指定好评、点赞、定向投票等互动行为,属于违规操作。这种行为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误导消费者基于不真实的评价做出购买决策 。美味达食品公司的 “好评抽奖” 活动,本质上是利用奖品诱导消费者给出虚假好评,属于典型的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严重违反了上述法规。业务部门在设计营销活动时应摒弃以好评为前提的抽奖模式,开展 “购买产品后随机抽奖” 活动,不与评价挂钩,同时营销方案需经业务部门与法务部门共同审核,确保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法律规定:
《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第五项明确规定,不得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利诱用户作出指定好评、点赞、定向投票等互动行为。
《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供稿/法律事务部 宁碧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