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海市某珠宝店于2021年2月1日开始在门店开展现场即时开奖式有奖销售活动,2021年3月15日,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认定“当事人在开展现场即时开奖式有奖销售活动中,对超过500元奖项的兑奖情况未进行公示,其行为违反了《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在现场即时开奖的有奖销售活动中,对超过五百元奖项的兑奖情况,应当随时公示”之规定,属于未按规范开展有奖销售的行为,对其作出“责令改正,并罚款6000元”的处理结果。
律师提示:
《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范目的在于保障消费者的自主决定权,因为较高数额的奖品是否仍有机会抽取以及可抽取的数量将一定程度影响消费者决定是否继续参与相关活动。因此在现场即时开奖的有奖销售活动中,对超过五百元奖项的兑奖情况,应当随时公示,否则可能受到行政处罚。
“现场即时开奖”的具体情形包括传统的线下有奖销售活动,例如砸金蛋、转盘抽奖、刮开式奖券等;还包括通过网络形式开展的有奖销售活动,例如直播销售前的“红包雨”,若存在红包金额超过500元的情形,也应注意及时公示兑奖结果。
建议在活动现场(线下)或活动页面(线上)设置公告板等能够让参与者知悉奖池现状的形式进行公示,超过500元奖项一旦被抽中则应当立即公示,即奖品已被抽取数量和奖品的剩余数量,公示时间持续整个抽奖活动期间,以确保公众在决定参与活动之前可以知悉奖池现状。
法律规定:
《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在现场即时开奖的有奖销售活动中,对超过五百元奖项的兑奖情况,应当随时公示”。
供稿/法律事务部 韩科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