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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碑营销需谨慎不得伪造用户评价

多多公司是一家生产沙棘汁的公司,该公司在网络上进行虚假问答式的口碑营销,对其生产的沙棘汁进行营销宣传。具体操作是在百度问答、贴吧等网络平台,以发布文章和问答式口碑营销等方式,让未实际购买或品尝过该沙棘汁的人员模拟实际购买者的口吻,谎称该沙棘汁的味道、质量和购买体验都很好,以此来欺骗、误导消费者。经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核实后,责令多多公司停止违法行为,结合自由裁量意见,对其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律师提示:

口碑营销指企业在为消费者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同时制定口碑推广计划,让消费者自动传播公司的产品和服务的良好评价。良好的口碑传播内容能够迅速吸引大众的关注与议论,获取巨大的流量。但企业进行口碑营销活动时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模拟实际购买者的口吻、伪造用户评价,以此欺骗、误导消费者来获取宣传利益。该种虚假宣传行为不仅会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相关规定而承担法律责任,更会因此对品牌形象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供稿/ 法律事务部 赵婉超

发布时间:2023-12-18   阅读数:   点赞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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