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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中不得添加不属于食品的药品

亮晶晶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食品生产及销售企业,近日,亮晶晶公司推出了一款果蔬压片糖果,但该产品被检出含有“新利司他”,新利司他是一种胃肠道脂肪酶抑制剂,用于治疗病理性肥胖等症状。后因消费者投诉,亮晶晶公司因在生产、销售食品中添加了不属于食品的药品“新利司他”,被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745万余元,并没收违法所得6.58万元。

律师提示:

依据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除非该药品属于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食品研发、生产时应对配料进行严格把关,避免因食品中含有不属于食品的药品而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

供稿/法律事务部 宁碧椿

发布时间:2023-10-09   阅读数:   点赞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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