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餐厅的外卖包装袋中均有一张“好评返现”卡,卡片上显示,顾客收到商品后,根据要求确认收货并给予带图带文字的五星好评后,添加店铺微信并发送五星好评截图就能获得2-10元的奖励。经查,该餐厅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市场监管部门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该餐厅停止向客户发送“好评返现”卡,并对其罚款12000元。
律师提示:
为增加对相关商品赞誉与好评的数量,提高其影响力实现销售目的,一些网络商家会通过“返现”“返券”等行为来获取好评。实际上,“好评返现”行为已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其他商家利益,构成不正当竞争。商家的这种行为违反了诚信经营的原则,通过给予利益诱导消费者作出好评,极易误导消费者作出夸大或虚假的评价,导致后来的消费者不能从用户评价中获取对相关商品的真实判断,被误导作出错误的消费决定。因此,企业在各平台对产品进行宣传时,应当遵守法律规定,避免通过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诱导用户作出指定评价。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八条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征求意见稿)》
第九条 经营者不得采取下列方式,对经营者自身或者其商品的销售状况、交易信息、经营数据、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八)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足以诱导用户作出指定评价、点赞、转发、定向投票等互动行为。
法律事务部 潘奕锦